陳姓女子不滿賴姓男友提分手,22年前某日清晨竟到賴的住處,對賴潑灑硫酸,造成賴的臉、頸等多處灼傷,左眼幾乎失明,新北地院今天依重傷害罪將陳女判處6年徒刑。記者袁志豪/攝影 分享 facebook 陳姓女子不滿賴姓男友提分手,22年前某日清晨竟到賴的住處,對賴潑灑硫酸,造成賴的臉、頸等多處灼傷,左眼幾乎失明;之後陳女逃亡長達21年,去年6月才被通緝到案,新北地院今天依重傷害罪將陳女判處6年徒刑。 判決指出,1995年4月間,當時39歲的陳姓女子不滿34歲的賴姓男友提出分手要求,清晨竟帶硫酸前往賴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住處,對賴的頭部及身體潑灑,導致賴的臉部、前頸、胸腹及雙臂等處,受有全身面積28%的第三度灼傷,陳女犯後逃亡,消失無蹤。賴姓男子之後共接受18次清創、植皮等手術,住院治療長達8個月,仍無法治癒,左眼幾乎失明,雙肩、雙肘都無法完全施展,最終在2013年4月間過世,陳女逃亡到去年6月底,才被桃園警方緝獲歸案。新北地院考量陳女雖認罪,但造成賴長期身心受害,且賴當時年僅34歲,因陳女犯行而毀容引發心理創傷,不可言喻,陳女也未能跟家屬和解或賠償,將她判處6年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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