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16歲高中女生自10歲起就遭到酒醉繼父闖入房間,強脫衣褲性侵得逞,直到高中女同學鼓勵她勇敢報警,還陪伴前往,才揭露繼父惡行。情境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一名16歲高中女生自10歲起就遭到酒醉繼父闖入房間,強脫衣褲性侵得逞,她告訴母親,母親雖然拿菜刀要砍繼父,但繼父下跪保證不再犯,母親就沒再追究;之後6年間,繼父持續酒後就闖入房間,用下體摩擦她,她難過告訴高中女同學,同學鼓勵她勇敢報警,還陪伴前往、出庭作證,新北地檢署今天將這名繼父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。起訴指出,這名高中女生6歲時,母親嫁給40多歲的繼父,3人一起住在新北市土城區,女生母親從事夜班,晚上不在家;2009年7月暑假期間,繼父在家喝酒後,凌晨趁著酒意闖入年僅10歲的被害人房間,脫下女生衣褲對胸部、下體又摸又親,不顧女生用腳踢踹、大喊不要,強行性侵得逞。女生在母親返家後泣訴遭到繼父撫摸胸部,對她不禮貌,母親詢問細節,女生只是哭泣,母親氣得拿菜刀要砍繼父,繼父馬上下跪求饒,表示以後不會再犯;女生因怕母親擔心,沒有說出還有遭到性侵,母親氣消後,也沒有再多問。之後女生將房門裝上三道鎖,防止繼父闖入;但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,繼父仍持續趁著女生母親外出工作期間,酒後就撞開房門,用力量壓制女生,撫摸她的身體,再用下體磨蹭女生腹部直到射精,犯行共計7次。女生最後一次遇害,已經是16歲的高中生,她被侵犯後,難過用LINE告訴女同學;仗義的女同學立即趕去她家,發現床鋪很亂,女生躺在床上哭泣,詢問過程後,女同學鼓勵她勇敢面對,雖然女生表示怕母親擔心,不想聲張,女同學仍陪伴帶著她報警提告,同時也告訴女生母親。繼父在警方訊問時,承認酒後會有性衝動,有用手摸女生的胸部、下體6、7次;檢方偵訊時,他又改口翻供從未性侵女生,沒有摸過對方,過去說有摸,是因為自己在講什麼也不太清楚。他聲稱有時三人一起睡,醒來時可能不小心碰到女生胸部,他如果有向女生母親保證以後不會再犯,是指以後不會再誤觸。女生母親證稱,女兒第一次受到侵犯,有跟她說被欺負,但她不知道有到性侵的程度,後來女兒都沒提,直到女兒同學跟她說,她才知道還有發生;女生同學則證稱她親眼目睹女生痛哭、敘述被繼父性侵,過程中也說出10歲就遭到性侵。不過,由於女生第一次到最後一次遇害,期間5次她從來沒有告訴外人,也沒有其他證據,繼父又矢口否認,繼父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的犯行罪證不足,但2009年性侵女生及2015年強制猥褻部分,均認定犯行明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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