兆豐銀遭美重罰案無涉洗錢,北檢已簽結。不過,此案似乎落入信者恆信、不信者恆不信之中,即使檢調跨海偵辦都明確表示查無不法,但仍不斷有人質疑。為維護兆豐銀商譽,兆豐銀今天再度提出五大點澄清:首先,美國紐約州法令將金融主管機關的監理資訊列為機密,是經由美方立法程序而訂,兆豐須遵守當地國法令辦理。第二,兆豐從無涉入幫助洗錢交易的情事,據紐約州金融廳(NYDFS)的合意令,明載兆豐是因交易監控系統不足等因素,所以受裁罰。兆豐為此已全面調整組織、強化內控及法令遵循,並更新洗錢防制監控系統,期符合美國高標準的法令要求。第三,兆豐提交給NYDFS的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往來明細金額誤繕一事,是因當時囿於時間急迫且資料量龐大等因素,分由數位同仁以人工方式製表,於彙總繕謄時不慎誤植,本行發現後立即更正,並獲NYDFS諒解。第四,兆豐箇朗分行開戶帳戶資料未齊全部份,及先前開帳戶相關的2012年間174筆退匯交易,台北地檢署已查明事實:是因那些帳戶開立後,尚待客戶補齊資料,但巴拿馬銀監局於2011年要求清理客戶帳戶時,分行尚未能補齊資料且無法聯繫上客戶,故予關戶,導致後續匯入的款項均遭退匯。也就是說,兆豐是在落實認識客戶(KYC)及盡職調查(CDD)上有疏失,與協助洗錢交易的犯罪行為截然不同。請外界不要忽視檢調偵查結果,武斷指稱兆豐涉及洗錢或幫助洗錢云云,誠屬扭曲,絕非事實。第五,兆豐嚴正聲明,去年度遭DFS裁罰的原因是因未符合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的高標要求,絕無涉及洗錢或幫助洗錢等犯罪情事。本行正戮力進行改善,全方位提升遵法文化,希望各界提供理性建言並尊重檢調偵查結果,勿再以不實言論詆毀兆豐的商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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